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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建处处务会议议事办法



基建处2022年6月16日处务会议通过

为规范基建工作管理,充分发挥基建处领导班子的集体作用,及时讨论、研究、布置各项工作,解决有关问题,贯彻落实“三重一大”决策,特制订本办法。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、民主集中、个别酝酿、会议决定的原则,实行科学决策、民主决策。处务会是全处议事的决策会议,全处所有重要工作安排及决策须经处务会讨论决定。

一、 会议议题

1、传达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传达学习省委、省政府的重要会议、文件精神等。

2、传达上级部门、学校的重要会议、文件精神或决定;讨论决定贯彻学校决策、决议的措施和实施步骤。

3、讨论研究阶段性工作中的重要事项。汇报交流工作情况,落实学校相关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。

4、研究处内有关组织机构设置、人员岗位设置、科级干部聘用、工程项目、职工考核、资金安排、材料设备采购、签订合同等。

5 、研究基建处的年度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、以及学校安排的专项性工作。

6、讨论研究年度经费预算方案、重大项目的经费开支。

7. 听取各科室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工作汇报,研讨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。

8、讨论决定年终考核评定、评奖及重要奖惩事项。

9. 研究决定上报学校或上级部门的重要请示和报告。

10、处领导班子成员认为应由处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。

二、会议要求

处务会由处长召集并主持。处务会的组成人员为处长、副处长及各科室负责人。根据工作需要,可以请相关科室人员列席会议。

三、议事规则

会议决策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,应充分讨论,集思广益,少数服从多数。在重大问题上,如意见分歧较大,应暂缓做出决定,待进一步调查分析后再召开处务会议决定。

四、议题确定

议题由各科室负责人提请经分管副处长同意,综合科负责收集,报处长确定

五、会议时间

原则上会议二周一次,如有紧急事务或特殊原因可不定期召开。

六、会议纪要

综合科负责会议记录,会后形成会议纪要,与会人员审核后下发落实并按要求归档。

七、处务会地点

基建处会议室。

八、会议纪律

1、凡需处务会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,原则上不以碰头会或其他方式替代。

2、处务会研究的事项,涉及与会人员的利害关系,按照回避原则,参会人员应当主动回避。

3、与会人员对会议讨论情况和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,必须严格保密,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泄密。违反者并造成不良后果的,按照学校及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九、本议事办法由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基建处负责解释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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